2004年10月30日 星期六

哈哈,,,搞笑一下


哈哈哈,回想起音樂會...整理照片時不小心翻到這張...怎麼可以漏掉嘞!!!

4 則留言:

  1. 偶的天ㄚ<br />
    偶真的相信照片不可隨便落入他人之手<br />
    尤其是研發公司<br />
    惹不得ㄚ 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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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哇哈哈哈~其他人應該沒看到.不然怎麼都沒人跟我抗議.為了表達他們沒有常來捧<br />
    場的遺憾.就繼續這樣擺在首頁下去好了^++++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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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抗議抗議啦...惡夢怎麼又重現啦<br />
    只有鍵盤手變酷又不難看...<br />
    不公平啦...不然把主唱的照片拿掉就好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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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^++++++^Y<br />
    不行ㄚ!主唱很重要耶,怎麼可以拿掉!<br />
    好愛這張耶,看到我的心情都會很好捏cc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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